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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
医保
1.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
下列医保支付方式中属于后付制的是()。
3.
2018年,我国实现()种类抗癌药大幅降价,并纳入医保目录。
4.
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城乡居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对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5.
医疗费也是可以作为个税附加抵扣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6.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7月26日发布通知,()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
7.
关于医保“三重保障”的正确表述为()
8.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9.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应做好参保人员的参保身份验证工作,指引未办理备案人员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10.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就医地应将住院费用明细信息转换为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信息。
11.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就医地应将住院费用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
12.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可连接医保系统的信息系统接入互联网。
13.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14.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15.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地医保部门对一次性跨省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的疑似违规费用,可以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提出费用协查申请。
16.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省()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17.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各级医保部门可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提出问题协同申请,明确待协同机构、主要协同事项、问题类型等,针对特定参保人员的问题协同需标明参保人员身
18.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就医人员。
19.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实现政府监管和()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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