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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工程师在北京工作了25年(其中,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10年,实际缴费年限15年),之后流动到上海,又继续参保缴费了15年。请问:这位工程师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不同缴费地的年限能否合并计算?并说明理由。
- 李先生在A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4年后,跨省流动到B省就业,并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至B省,继续参保缴费11年。2018年2月,李先生再次跨省流动到C省就业,C省按规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并参保缴费。2019年1月,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对于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
- 各地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再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 各省份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
-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基本养老保险每满一年的缴费年限视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年的缴费年限。()
- 《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可以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