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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该权利被称为(C)
- 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抵销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一方通知对方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或者双方协商以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使得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度内消灭的行为。
-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是
- 以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
-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 法定休假日安排公职人员工作的,需给付不低于正常工资()的报酬。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不完全给付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的是()。
- “原告只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借款10万元的,法院不得判令对方给付20万元;原告只请求对方返还本金的,法院不得判决对方返还本金加上利息。”以上体现的是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的()。
-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什么时限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多少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