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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与 "改正" 标签相关的所有文章。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法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
- 小明的电脑无法访问因特网,经检查后发现是TCPIP属性设置有错误,如下图所示。改正的方法是()。图片1.png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消防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的是()。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依法给予()。
-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 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期限。()
- 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责令期限改正而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