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标签: 延期
以下是与 "延期" 标签相关的所有文章。
- 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应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货贸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 B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信息。()
- 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此前导致降级的情况已改善或纠正,自列入C类之日起6个月后,可经外汇局登记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向原颁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 当出现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时,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得低于()。
- ()只能延期一次。
-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延期复审一次。
-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之日起()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
- ()不得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