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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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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局可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资金单向流动较大的企业发送《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风险提示函》,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出合理解释的,外汇局可直接将其列入B类企业。()
- 在规定期限内未对《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分类结论告知书》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后经外汇局复核确定分类结果的企业,外汇局向社会公众发布企业分类信息。()
- 外汇局在确定A类企业前,出具《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分类结论告知书》并通知相关企业。()
- 企业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请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无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至外汇局进行现场核验。()
- 中国居民、非中国居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的通知》汇综发[2017]65号这份文主要内容是针对个人结汇及购汇业务信息申报的完善()
- 银行在事后核查中发现个人涉嫌分拆结售汇的,应于发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分支局报告。()
- 境外个人转让所购境内商品房取得的人民币资金购付汇,需经商品房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外汇管理部审核批准后,银行凭核准件办理.()
- 《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9号),于(C)正式施行。自该日起旧个人结售汇信息管理系统停止使用,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系统)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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