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标签: 合营
以下是与 "合营" 标签相关的所有文章。
- 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参与方,对合营安排的确认与计量应采用()。
- 首次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的规定对其合营安排进行重新评估,确定其分类。
- 合营安排包括共同控制者和纯粹参与方,二者缺一不可。
- 对于为完成不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企业应当分别确定各项合营安排的分类。()
- 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
- 共同经营的参与方对该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一致。
- 合营企业重新分类为共同经营的,重新确认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净额与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的账面金额存在差额的()。
- 判断合营安排分类的依据是()。
- 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是合营安排认定的第一步,如果不存在共同控制,必然不属于合营安排。
- 合营企业重新分类为共同经营的,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