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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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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保函的修改必须经有关当事人一致同意后,由受益人向担保行提出书面的修改申请。
 - 以下哪些情况受益人可以直接向开证行寄送单据()。
 - 对受益人收款有较大保障的信用证有:()。
 - ()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可以请求授权付款责任、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将信用证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即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 UCP600第38条d款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如果允许部分支款或部分发运,则可以一次转让给多个第二受益人(部分转让)。但第二受益人不可再继续转让给下一个受益人,即多次转让(Multiple Transfer),第二受益人如果将转让证再转回第一受益人,不视为多次
 - UCP600第38条f款规定了在不同第二受益人手中的已转让信用证的独立性,即第二受益人A手中的已转让信用证被修改,并不影响第二受益人B手中的已转让信用证,他们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 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得不到原始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 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得不到原始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 在信用证业务中()不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的责任。
 - 以下银行中()对信用证受益人付款之后享有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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