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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行政拘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条规定,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兵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加强兵役工作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进国家军事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技术的现代化,为提高兵役工作质量效益提供支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六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