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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将兵役工作情况作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评比和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加强兵役工作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进国家军事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技术的现代化,为提高兵役工作质量效益提供支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兵役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役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六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九条规定,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士兵的人数、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命令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征公民因涉嫌犯罪正在被依法监察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可以缓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院校可以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