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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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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会和候补委员总额的()。
-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以上的党龄。
- 党章规定,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 党章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决定开除其党籍。
- 党章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决定开除其党籍。
- 党的地方委员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
-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以上的党龄。
- 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以上的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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