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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单证“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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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单证“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A.单据与合同相符
B.单据和信用证相符
C.信用证和合同相符
D.修改后信用证与合同相符
正确答案:B
Tags:
受益人
单证
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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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信用证业务中()不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的责任。
2.
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得不到原始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3.
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得不到原始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4.
UCP600第38条f款规定了在不同第二受益人手中的已转让信用证的独立性,即第二受益人A手中的已转让信用证被修改,并不影响第二受益人B手中的已转让信用证,他们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5.
UCP600第38条d款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如果允许部分支款或部分发运,则可以一次转让给多个第二受益人(部分转让)。但第二受益人不可再继续转让给下一个受益人,即多次转让(Multiple Transfer),第二受益人如果将转让证再转回第一受益人,不视为多次
6.
()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可以请求授权付款责任、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将信用证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即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7.
对受益人收款有较大保障的信用证有:()。
8.
以下哪些情况受益人可以直接向开证行寄送单据()。
9.
《UCP600》中关于相符交单的正确说法是()。
10.
银行保函的修改必须经有关当事人一致同意后,由受益人向担保行提出书面的修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