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音相切”的基础上,再分离或添加一个“尾音”,为头、腹、尾三音,第一字取其“声母”,第二字取其“韵母”,第三字取其“尾音”(收音),合并“拼音”成字,此为()法。


在“两音相切”的基础上,再分离或添加一个“尾音”,为头、腹、尾三音,第一字取其“声母”,第二字取其“韵母”,第三字取其“尾音”(收音),合并“拼音”成字,此为()法。

A.“三音共切”

B.“两音相切”

C.“反切”

D.“切韵”

正确答案:“三音共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