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内容详情 当事人对检验期限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哪些事项的,推定买受人已经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但是有相关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022-03-31 6次阅读 买受人 检验 标的物 当事人对检验期限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哪些事项的,推定买受人已经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但是有相关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A.数量(正确答案)B.售价C.型号(正确答案)D.规格(正确答案) 在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出卖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猜你喜欢 《物权法》中又规定了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原则,即当事人双方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合同已生效,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不能发生转移,买受人基于有效合同而享有的占有权不能受到保护。()能发生转移,买受人基于有效合同而享有的占有权不能受到保护。()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三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买受人应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不需要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