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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登记所有权登记的人,不可以认定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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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登记所有权登记的人,不可以认定为业主。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Tags:
登记
房屋买卖
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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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同管理权是一项独立于专有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以外的权利,它仅仅是单纯的财产关系()
2.
专有部分作为专有所有权客体,区分所有权人可以任意使用,收益及处分,不受制约。()
3.
下列为我国学者认为专有部分要件。()
4.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提议可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5.
专有所有权是以区分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为客体而成立的单独所有权,具有绝对性、永久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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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中的专有部分完全可以进行独立的和排他性的、使用、处分,并可以通过房地产登记公示于众。()
7.
区分所有权,是指在对建筑物内的不动产进行的基础上,业主享有的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共同管理权三项权利相结合而组成的一种特殊物权。()
8.
下列()为我国学者认为专有部分要件。
9.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董事会会议通过后,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10.
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