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自1994年10月起在B市机关单位工作,2017年10月办理了离职手续。B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王某2014年9月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4500元。B市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时点起至2018年末,执行5%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请问B市社保经办机构应补


王某自1994年10月起在B市机关单位工作,2017年10月办理了离职手续。B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王某2014年9月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4500元。B市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时点起至2018年末,执行5%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请问B市社保经办机构应补记王某职业年金金额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王某改革前在机关单位工作年限为20年,从2014年10月至离开机关单位的2017年10月,应按5%利率记账的时间为3年。因此,王某应补记的职业年金=4500(元/月)×12(月)×20(年)×12%×(1 5%)×(1 5%)×(1 5%)=150028元。

解析: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规定。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