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会组织准备创办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该组织向审批机关申请筹立,申请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又向审批机关提交了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材料:(1)筹备批准书;(2)筹备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的有
某社会组织准备创办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该组织向审批机关申请筹立,申请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又向审批机关提交了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材料:(1)筹备批准书;(2)筹备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审批机关作出批准决定,是否合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审批机关的决定不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申请人还应当提供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解析: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此案例中没有提及第(五)项材料。所以不应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