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某中央大型企业,2006年1月成立,2011年1月起建立企业年金,2019年3月25日,A公司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材料。请分析其企业年金方案第二十一、二十二条有无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一条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职工个人。
第二十二条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以下规则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权益归属核算时点 N 归属比例
职工与本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 N<4年 0%
4年≤N<5年 20%
5年≤N<6年 40%
6年≤N<7年 60%
7年≤N<10年 80%
N≥10年 100%
备注:1.N是指在本集团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