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内容详情 下列人员中,可以不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2022-04-12 5次阅读 债务 合伙 连带 下列人员中,可以不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B.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退伙人D.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正确答案: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投资人向合伙企业投入的资金有可能被认定为对企业的借款,而不是入伙资金。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时,应当符合下列哪一选项? 猜你喜欢 2013年年初甲公司为乙公司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70%的担保,2013年11月1日乙公司因到期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做出判决,甲公司根据有关情况预计很可能承担部分担保责任,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2014年2月6日甲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 甲、乙以普通合伙的形式经营鸭绒业务,甲提供厂房,乙提供鸭绒。双方请求丙以技术性劳务入伙,丙未予明确答复,但丙提供了技术性劳务,并参加了当年的分红,分红比例4:4:2。第二年因经营亏损,负债高达10万元。对该债务承担发生分歧,丙认为自己不是合伙人,拒绝承担该 甲、乙签订一份普通合伙协议,约定各出资10万元开设一家商店,因经营不善欠债务2万元。对于该债务,甲、乙对债权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对债权人的效力如何?()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界限的实际标准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