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下列哪些情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
A.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B.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C.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D.以上都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