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郊区农村租了一位农民的小院搞食品加工销售,按照《民法典》规定,刘某对所租用的院落依法享有()的权利。
A.占有
B.使用
C.处分
D.收益
正确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本题中,刘某租赁的小院子不属于刘某所有,但是在租赁期间,刘某对该小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选择A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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